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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动态一、录用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6123人。
二、报考资格条件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5日至1998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二)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25日。(河南工业技师学院)
(三)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不能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三、信息发布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为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1.报考省直单位的程序和办法。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25日8:00至11月30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2)报考资格审查。招录单位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4)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6年12月3日17:30前缴费。
(5)打印准考证。2016年12月19日8:00至12月24日14:0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2.报考省辖市以下单位的程序和办法。
报考省辖市市直单位和所辖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的报名程序和办法,由各省辖市分别在本市确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公布。
报考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辖乡镇机关的,随原所属的省辖市报名。
报考省地税系统驻省辖市以下单位的,随所在的省辖市报名。(河南工业技师学院)
请报考人员登录相关省辖市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和事项,并按要求进行报名。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检察院系统要求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职位的,还要进行检察业务专业科目笔试。检察业务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类专业科目笔试。公安类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2016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 24 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
检察业务专业科目、公安类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 25日9:00—11:00 。
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
3.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报考检察院系统要求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职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检察业务专业科目成绩×30%。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类专业科目成绩×3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三)专业测试
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确因职位需要的,可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80%+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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